《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9号公告》对从事III类射线装置销售、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,将原先集中考核改为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, 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内容,以及考核规则。同时要求单位妥善留存考核记录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自行考核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源创力辐射安全防护培训&考试中心,紧扣生态环境部文件要求,结合丰富的培训考核的经验,邀请中核、清华环境研究院等多位专家,为企业以及辐射工作人员定制了完善的培训考核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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